聚焦我市2010年消费投诉热点 (1)

2011-03-11 11:47: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贾智勇 通讯员 韩与琛)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日前,我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统计报告出炉。报告显示,商品类消费申诉排行榜前三位分别为:家用电器、日用百...


    消费者吴女士于2009年4月26日在市区某联通营业厅办理了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为期14个月的包年宽带网络服务业务。然而,从2010年11月份起,在其名下不欠费的固定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却被限制接听。经吴女士查询,需补缴3个月的宽带欠费及滞纳金259元后才能开通,逾期不缴将把该不良信息记录到个人诚信档案。吴女士认为宽带缴费一年,到期不续费合同应自然终止,这是常理。在未续费、终止网络信号服务期间,仍按正常服务标准缴纳费用无依据,且经营者利用自身垄断地位搞“株连”的霸王手段,缺乏法规和政策支撑。


    目前我国通信服务运营商仅有几家,消费者选择面较窄,且签订的合同均由运营商单方面提供,捆绑内容繁多,项目名称过于专业化,运营商与消费者所获信息明显不对称,也容易造成纠纷。


    汽车销售 售后诚信度良莠不齐申诉索赔难


    2010年,12315共接听汽车类咨询投诉382起,同比上升23%,占家用机械类投诉的81%,涉及多个知名汽车品牌。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故障认定担责难、销售及售后服务涉嫌欺诈、合同违约三个方面,系去年的投诉热点和难点。


    鹤壁市消费者闫先生,为在年末赶上因取消车辆购置税这一优惠政策引发的“抢车潮”,在我市定购了一辆小排量的别克牌轿车,并缴纳了定金。然而年尾将至,商家原本承诺40天提车,却拖延到60天,使闫先生应享受的近3000余元的优惠成为泡影。当闫先生提出质疑后,商家却以定车协议未明确约定此项内容为由,混淆订金与定金的概念,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此外,个别汽车销售商在销售活动中,利用消费者对车辆的型号特点不太熟悉这一点,采取欺诈手段将基本型车辆按豪华型车辆进行销售。而在调查中其生产厂家也推诿扯皮,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厂家与售后部门利用自身技术和认定鉴定优势,对在“三包”期内屡次发生的发动机“罢工”故障,均采取虽对机器进行维修和改造,但拒绝在维修记录中详细记录的方式进行处理。


    由于目前国家针对汽车方面的法律滞后,汽车“三包”政策迟迟不能出台,消费者常因举证困难而任其宰割,索赔更是困难。据了解,目前全国国家级汽车质量鉴定机构仅有5家,大部分消费者进行汽车质量鉴定要到外省市。许多消费者没有那么多精力和财力去作鉴定或检测,导致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最终不得不妥协让步,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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