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发布:“双节”消费警示

2012-09-25 09:00: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贾智勇)随着国庆节和中秋节长假即将到来,各路商家开始了促销大战,市民的消费热情也随之高涨。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日,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发布节日期间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智消费,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节日期间要注意食品安全。首先,消费者选购月饼等食品时一定要注意认真核对食品外包装。注意食品包装上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食品是否带有“QS”认证标志。其次,严格按照食品说明书储存、食用,发现有变质、涨袋现象时切勿再食用。最后,因食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引起身体不适时,要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妥善保存和固定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索赔。
  此外,谨防餐饮陷阱。节日期间,许多消费者选择到酒店聚餐,也许你会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入座以后,服务员在没有征得顾客意见的情况下,就端上茶、湿巾等,消费者以为是赠送的东西,结账时却成为收费物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对这种糊涂消费,消费者如果忍气吞声,就接受了商家的强制消费。去饭店用餐时应当细心,做到明白消费,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饭店、餐馆负责人交涉。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吐泻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
  节日期间商家往往会对家电类产品作出较大优惠并口头承诺不菲的赠品或者返利,消费者购买时应仔细询问产品性能和售后服务,并要求商家将口头承诺以“白纸黑字”的书面形式注明。节日期间要理智购物,提防以虚假“打折”、“让利”为诱饵引诱消费者抢购的促销手段。节日前后不少商家会以 “买一送一”、“大甩卖”等形式销售商品,其实,诱人的宣传背后往往潜藏着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促销,识别商家的三种消费陷阱:虚构原价;循环消费;抛售积压商品。消费者要货比三家,比价格、比质量、比售后服务;理智消费,不需要的商品不买、不了解的商品不买、不正规的商品不买;量入为出,不从众,不盲目,不浪费。
  此外,节日出游日益成为人们喜爱的度假方式,然而旅游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往往成为节后消费投诉的热点。如果您选择跟团旅行,应选择正规旅行社;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后再签订旅游合同,如有特殊要求,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交付旅游费用后,索取发票,切记不能将旅游费用打入旅行社工作人员的个人账号上。
  消费凭据不仅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证明,也是商品享受“三包”、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直接证据。消费者如果不索要票据或票据丢失,则会造成维权困难。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有很多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除了自行与商家交涉外,可以向工商部门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进行举报。该中心将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为消费者安全消费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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