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维权

2014-05-04 09:43: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市消费者协会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维权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4月29日,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我市消费者消费维权、咨询又多了一个渠道——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市消协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于4月30日正式开通,今后,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参与互动了。
  如今,微信以其及时简便、快捷高效的特点成为人们最喜欢的交流联系工具之一。为了适应形势,更高效地为消费者服务,市消协在全省消协系统率先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新乡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通后,市消协会及时将消费教育、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第一时间发布于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并通过构筑来访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网络投诉的全方位投诉渠道,扩展消协的宣传维权阵地。
  消费者只要在微信“服务号”里面搜索“新乡消费者协会”,或者在“新的朋友”里面搜索“xinxiangshixiaoxie”,点击关注即可添加。 
  市消协负责人称,为了更好地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服务,市消协会派专人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进行日常维护、信息发布工作,不仅及时发布最新的消费信息、消费警示,而且耐心解答每一位消费者的咨询、投诉。
  今后,我市消费者凡在本辖区内遇到消费纠纷或者有何消费信息,都可以通过语音、文字、图片等形式向该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反映,市消费者协会将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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