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公积金新政 购房贷款提高至55万元

2015-06-23 11:06: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出台公积金“十大”新政 购房贷款提高至55万元
 
  本报讯(记者 赵改荣)备受市民关注的“楼市新政”日前落地。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起,公积金贷款购房单笔最高可贷55万元,开通了“商转公”贷款绿色通道,可以办理异地贷款业务……“十大”公积金新政将帮你圆“住房梦”。
 
  据了解,根据国家、省出台的稳定住房消费系列政策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政策落地研究工作。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率处在高位,贷款需求旺盛。此次出台的“十大”惠民政策将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潜力,降低门槛,提高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
 
  新的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地缴存不足6个月,原地缴存合并计算。借款人还款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借款人不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按缴存工资基数计算贷款额;贷款月还款额由原不超过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50%,提高到70%和100%。
 
  据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十大”惠民政策中除了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购买首套、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贷款首付比例分别由30%降低为20%、60%降低为30%外,还开通了“商转公”贷款绿色通道,也就是说之前已经用商业个贷购买房子的市民,如果现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将商业个贷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以此减少市民贷款的利息支出。
 
  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新政,房产证未满12个月的无贷款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运行标志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对于本省内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在户口所在地购买普通自住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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