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烟花爆竹零售点157个 牧野区最多

2015-02-04 18:34: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2015年烟花爆竹零售点确定
 
  本报讯(记者崔敬) 2月3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我市设置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已经确定。各区设置的数量不同,牧野区最多。其中,红旗区有43个零售点,卫滨区有43个,牧野区有52个,高新区有19个。
 
  2月10日起,我市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将开始销售,市民可以从以下路段购买烟花爆竹。
 
  红旗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集中于劳动桥、茶文化街、东关街、关帝庙街、牌坊街、引黄东路、友谊路、果园小区、马小营、金穗大道、文化桥、臧营桥、向阳新村、果园小区、规划路、文化街、纺织路、人民胜利渠、新二街、新延路等路段。
 
  卫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集中于一横街、新华街、姜庄街、解放桥、夕照街、车管所路对面、幸福街、中都浴池、高村路、车站南街、健康路、中同街、太空路、货场路、青年路、西干桥、向阳路、新原路、胜利南桥、解放南桥、八里营、黄河大道、人民胜利渠等路段。
 
  牧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集中于黄岗二巷、东干桥北、建设路、前进路、西干桥、东风路、荣校路、劳动街、新飞大道、建设桥、北环、宏力大道、陵园胡同、中原路东段、黄岗十字、牛村、工人文化宫等路段。
 
  高新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集中于振中街、纺织路、丰华街、道清路、启明小区北口等路段。
 
  为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的经营和燃放管理,严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相关部门对临时零售网点实行经营许可,一证一点,在指定地点销售。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活动。
 
  销售摊位要设立统一、醒目的摊位许可标志,摊位设置要规范统一,摆放整齐,不得乱扯乱挂,不得超越规定范围、时限经营;阻燃篷布要相对统一,不影响市容市貌。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烟花爆竹摊点,无论主次干道或背街小巷均由各区城管局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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