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购买烟花爆竹成为历史
好了环境 暖了民心
本报讯 (记者 贾智勇 实习记者 王丹)清廉、节俭过春节是人心所向。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年春节,禁止单位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近日,记者在我市一些烟花爆竹零售点看到,曾经被各单位热衷购买的大型烟花及10万头以上的大型鞭炮等严重滞销,无人问津,单位用公款购买大量高档烟花爆竹的现象已经成为历史。
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今年来购买烟花爆竹的人相比往年大幅减少,而且没有一个索要发票的,没有一笔是单位购买的。”我市一些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老板告诉记者,马上就到春节了,但是烟花爆竹的销售状况非常差。到现在为止,只卖出去了20多挂一两千头的鞭炮。这些小型鞭炮都是个人购买的,自家用的。往年单位购买的大型鞭炮和大型烟花,今年没有卖出去一盒,而往年最挣钱的、利润最大的就是单位购买的高档的大型烟花和鞭炮。
究其原因,一些烟花爆竹零售点老板表示,现在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垃圾污染,让人对其越来越讨厌,使得个人购买烟花爆竹量大幅减少。
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中华民族是崇尚礼节的民族,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行为,是一些人把社会上一些“投桃报李”、“联络感情”的庸俗习气带到了工作中去。只有全社会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共识,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才能筑牢防腐的思想大堤,切实提高自身拒变“免疫力”,令行禁止、清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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