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购买烟花爆竹 须认准个人燃放标志

2013-12-31 09:32: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魏明哲)新年临近,五颜六色的烟花爆竹即将扮靓城市的夜空。市民选购什么样的烟花爆竹才是安全的呢?记者日前从安监部门获悉,根据最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要求,市民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认准个人燃放标志,以确保个人人身安全。
  根据新标准要求,烟花爆竹的消费类别分成了个人消费和专业燃放两大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只可以销售个人燃放类产品,普通消费者只可以燃放个人燃放类产品。原先普通市民可以燃放的B级产品,现在也只能由专业人员燃放了。专业燃放类产品必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人员燃放。因经销商的违规销售而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经销商负责。
此外,新标准还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有了高度、口径以及药量的限制。新标准中组合烟花高度限制为300毫米,这主  要是出于防倾倒的考虑。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产品发射筒最大口径由原来的68毫米缩小到30毫米以内,总药量也降低了60%。按照要求,所有烟花爆竹包装外箱上均要标明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等相关信息,运输包装每件毛重不得超过30公斤。这意味着一些消费者片面追求烟花爆竹大、高、响等燃放效果的行为将会受到约束,新标准更加强调个人燃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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