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二次报销:不缴一分钱 最高报15万元

2014-01-24 11:22: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不缴一分钱 还能最高报15万元
新乡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第一批理赔金昨日送达农民手中

      新农合补偿以后,还能再次拿到报销款吗?答案是肯定的!
       昨天是北方人的“小年夜”,辉县市、红旗区、凤泉区的3名农民真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第一次获得新农合补偿之后,不用缴纳一分钱,第二次享受到最高报15万元的农民大病保险政策。

  【温暖】
新农合补偿15万元后,又报销15万元
  1月23日,辉县人杨艳红怎么也没有想到,新乡市卫生局和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的领导来到家中,送来了15万元现金。
       原来,2013年,杨艳红的爱人何海菊不幸患了重症肺炎,花去了近60万元。根据新农合政策,何海菊第一次得到新农合的封顶线补偿15万元。至此,她的自费部分已达40多万元。
       去年下半年,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这个好政策再次减轻了“何海菊们”的医疗负担。
       该政策规定,只要是新乡辖区的参合农民,不用再缴钱,住院看病除去新农合补偿外,超出3万元的自费部分,还能再次享受50%的报销,封顶线是15万元。
      “太感谢党和政府的温暖行动了,没想到农民大病保险理赔款能送到家里!”1月23日上午,辉县市城关镇四路口村人杨艳红替爱人领到最高报销款15万元时感慨万分。
       同样幸运的是,红旗区农民王传文、凤泉区农民范乃红,同样享受到了二次报销政策。当天上午,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国友等人为何海菊送去15万元后,又分别来到新医三附院、解放军第三七一中心医院为王传文送去51736.36元,为范乃红送去119504.5元(如图)。
       不幸的是, 何海菊、王传文、范乃红都患上了重病;幸运的是,他们享受到新农合封顶线15万元的补偿后,再次享受到大病保险的好政策。
 
【模式】
全省14个省辖市学习新乡农民大病保险政策
       事实上,从2003年起,我市就率先在河南省范围内推行新农合政策,“新乡模式”一度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推广模式。
       在新农合政策的影响下,仅去年前11个月,我市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多达12亿元。2013年3月份,新乡市、郑州市成为河南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试点市,同年下半年,我市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完成各种筹备工作。
       根据2013年11月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农民得大病不仅可以享受新农合政策的补偿,还可以第二次享受大病保险。也就是说,参合农民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再次领取最高保障金额15万元。
        “郑州从2013年4月1日开始支付农民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而新乡提前了3个月。”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国友告诉记者,目前,除郑州外,全省14个省辖市率团来新乡考察学习这一政策。
 
【消息】
2013年参合农民大病保险开始理赔
       去年,本报曾两次报道了新乡市农民大病保险政策。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卫生部门需要与商业保险机构对接,商业保险机构需要调试信息系统,截至目前,第一批大病保险理赔金才送到农民手中。
       尽管时间到了2014年,但是2013年参合农民产生的住院费用,除了获得新农合补偿费用外,还可以再次享受大病保险政策。这一政策向前追溯至2013年1月1日。
       举个例子,如果农民甲2013年在市级医院住院花去10万元,以50%的实际报销比例计算(部分药品等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他出院结算时,能得到新农合补偿5万元。
       此外,他还能继续享受大病保险政策——剩下的5万元,除去3万元的起付线,还能获得1万元的商业理赔(2万元×50%=1万元)。最后算下来,农民甲住院花去10万元,个人自费只有4万元。
       当然,花费越多,获得补偿越多。另据了解,春节前后,2013年年度参合农民的大病保险理赔金将陆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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