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整治货车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10种交通违法行为是查处重点
核心提示:我市决定从4月10日至12日、23日至25日,连续两次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货车通行秩序整治和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其中10种交通违法行为是查处的重点。整治的重点车辆包括高速公路通行的重型货车、挂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渣土车、建材运料车和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 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货车交通事故,我市从4月10日至12日、23日至25日,连续两次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货车通行秩序整治和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其中10种交通违法行为是查处的重点。
据了解,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从即日起到9月3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为配合此次专项治理,我市决定从4月10日至12日、23日至25日,连续两次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货车通行秩序整治和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违法整治统一行动(简称统一整治行动),在统一整治行动中,整治的重点车辆包括高速公路通行的重型货车、挂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渣土车、建材运料车和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10日上午10时许,在107国道新乡县交警大队设置的检查点,一辆大型水泥罐车被民警拦停,经过执勤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在两侧违规安装了射灯,后车牌和车上的反光标牌被泥土遮挡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处罚。上午11时30分,在我市的北环路和新中大道交叉路口,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大货车违规闯禁行,并且该车的号牌污损严重,在对司机进行警告的同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据市交通管理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使此次统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统一行动期间,我市加大了警力投入,每天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并将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货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依托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立执勤点,在加强客运车辆检查的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的抽查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城市将在货车集中通行时段和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通过车载显示屏提示、警灯警示等措施,警示货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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