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为期两个月

2013-03-15 09:17: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廖亮 通讯员 娄保忠)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村组清扫保洁,乡(镇)垃圾收集,县(市)、区运输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日前,市政府下发《新乡市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突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有效应对清扫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收集运输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垃圾围城、围村、围路、围河等突出问题。整治区域全面覆盖城区和乡村。市、县(市)两级城区及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新型农村社区)及周边和干线公路、县乡及村镇道路、沟渠沿线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活动从3月8日开始,至5月8日结束,为期两个月。
  通过整治,市、县(市)城区及城乡接合部清扫保洁要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公厕、市场、工地管理达标,无垃圾杂物积存、沿街晾晒衣物、乱贴乱画小广告和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等现象;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新型农村社区)及周边积存垃圾彻底清理,物品乱堆乱放、墙体乱贴乱画现象要得到有效治理,城乡一体化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要有效运转;干线公路、县乡及村镇道路两侧绿化带内要卫生整洁,无垃圾积存,无飘浮物和杂物;沟渠沿线要无垃圾积存,水面清洁无漂浮物。
  市政府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部署,明确分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关注整治、配合整治、参与整治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经费投入方面,各县(市)不低于100万元,各区(含平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不低于50万元,各乡(镇)投入10万元~20万元,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整治过程中,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标准不高、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我市将依据相关监督考评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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