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蔬菜质量安检力度

2012-07-05 09:43: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民生工程加强新乡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的指导思想是...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民生工程加强新乡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的指导思想是:以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为手段,加大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力度,全面落实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民生工程,提高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城乡居民饮食健康。

  《通知》要求: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强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维护城乡居民饮食健康的大事,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新乡、幸福新乡的健康工程、民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提高对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本方案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落实责任制和长效运行机制,明确任务,责任

  到人,保障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2.加大投入,确保检测经费及时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安排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配置检测检验设备及计算机等信息传输设备。市级检测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50万元,各县(市)检测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30万元,各区检测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0万元,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要确保自检经费的需求。3.配备足额人员,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在确保检测工作经费及时到位的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测队伍建设,配备高素质的检测人员,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应当按照检测工作需要,配备足额的专职检测人员。各蔬菜批发市场自配检测人员2人以上,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自配检测人员1人以上。

  《通知》强调,市委市政府2012年十项民生工程已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作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其开展和落实情况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没有落实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经费和检测人员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没有按时按量完成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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