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禁止考试选拔

2015-07-13 10:57: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记者 丁艳冰) 7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教育均衡,我市要求禁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进行招生,并禁止任何形式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和民办初中都不能通过组织考试、竞赛等方式选拔生源,不能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也不能到小学组织推荐学生。民办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公办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也不能要求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
 
  除了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各学校在组织均衡编班时,要提前公开均衡编班时间,现场要接受责任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监督。
 
  违反上述规定的,市教育局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违规招生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退回。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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