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亮剑”行动取得阶段性实效

2016-05-26 16:28: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王海玲廖亮)我市自4月5日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以来,各级各单位积极行动,扎实开展对扶贫、城乡低保、惠民培训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一个多月以来,全市各级扶贫、财政、民政等牵头单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治任务和完成时限等,对照自查内容和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取得阶段性实效。

  5月6日至12日,市纪委与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卫辉市等部分县(市)、区“亮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督导采取听取汇报、与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座谈、查看有关资料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乡(镇),入村、入户了解“亮剑”行动的知晓程度和扶贫、低保政策落实等有关情况,对督导调研中发现的好的工作做法,给予了肯定。封丘县提早行动,效果显著,目前,共查处扶贫、低保领域突出问题14起,党政纪处分25人。辉县市成立6个协作区,对低保资金进行交叉检查,查处了占城镇占城村党支部书记贪污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8人。延津县对扶贫、低保、培训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查处了胙城乡西小庄村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平原示范区创新工作方法,暂停全部低保金发放,在排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群众进行重新申报,目前,取消3168人,新增1027人。原阳县、牧野区延伸“亮剑”行动深度,结合本地实际,增加专项整治内容,取得实效。

    按照“五账工作法”,我市及县(市)、区扶贫部门对扶贫项目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民政部门对低保审批环节和低保对象进行逐个摸排,人社、农牧、残联、工会、商务等部门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自管理的惠民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截至目前,扶贫领域共排查项目76个,发现问题36个,涉及金额270万元,整改问题2个,整改资金270万元。城乡低保资金领域共排查55419户、85718人,排查线索21个,立案10起,查处9起,处理27人。惠民培训资金领域共排查项目总数177个,发现问题45个,涉及金额448.0137万元,已整改问题8个,整改资金223.881万元;惠民培训机构135个,计划培训人数74539人,实际培训人数57122人,已支付补贴资金3448.75325万元,尚未支付2223.31835万元。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亮剑”行动与我省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沟通、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让“亮剑”行动剑指问题,确保以扎实的成效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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