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清明节严禁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

2014-04-04 15:42: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原标题:新风迎民俗 违纪要严处

  本报讯(记者 王海玲)清明节即将来临,用文明、简朴的方式祭奠先人,既能充分表达对逝者的缅怀,也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日前,市纪委专门下发《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严禁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违者将予以严处。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各机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严禁乘坐公车扫墓或违规私驾。
  此外,为保证中央八项规定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纪委加大了执纪检查力度。近日,市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公款超标准接待宴请,公款吃喝转移至农家院,“官请官”、“企请官”和开公车钓鱼、用公款支付钓鱼费用等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检查组采用重点抽查、暗访拍摄、调取大额餐饮发票等方式严格检查,对发现疑似问题逐项调查核实。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对公务接待活动,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我市公务接待有关标准,严格审查接待审批、接待标准等具体情况,严肃查处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执纪问责,执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告制度和双月通报制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快查、快办、快通报,对存在领导责任的一并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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