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今年7月份,看到消息说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提高了,但是缴电费的时候怎么还是按原来的方式计算啊?”针对该疑问,有关人员表示,目前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但到年底会统一结算,多缴的电费予以退还。
新乡网讯 (记者 杜娟) “今年7月份,看到消息说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提高了,但是缴电费的时候怎么还是按原来的方式计算啊?”11月20日,家住文化街新康巷的朱命宝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据朱命宝介绍,他们家现在是7口人一起生活,今年年初家里添了个小孙子,用电量激增,最高的两个月能用1000多度电,如果按照普通家庭阶梯电价计算,每个月要多缴不少钱,对于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的朱家,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今年7月份,朱命宝看到报纸上刊登了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提高了的消息,便欣喜地拿着户口簿到供电营业厅进行登记,服务人员告知他随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朱命宝一直不见有人来调查,并且每个月缴电费还是按照普通家庭电价缴纳电费,这让他很费解。
11月20日上午,记者咨询了电力服务热线班班长孙淑敏,据她介绍,今年7月份,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适当提高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的通知》,由于政策的变动,配套的核算、技术等系统都要随之变动,就在前几日,新乡供电公司刚刚收到省供电公司的政策实施细则,随后将开始对多人口家庭申请进行核查。
孙淑敏说,多人口家庭(6人及6人以上)月均用电量280度及以下的执行一档电价(0.56元/度),月均用电量281度~360(含)度的执行第二档电价(0.61元/度),月均用电量361度及以上的执行第三档电价(0.86元/度)。目前是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所以到年底会统一结算,如果朱先生家后半年用电不超过1680度,均按每度电0.56元收,多缴的电费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