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2年7月1日,在全国执行阶梯电价的大背景下,我市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正式开始执行阶梯电价。记者从我市供电部门了解到,阶梯电价施行半年以来,八成多用户电价仍然保持在第一档。
新乡网讯(记者 丁艳冰)“知道执行阶梯电价,俺老两口就没敢很用电,电费还是按0.56元一度缴的。”1月15日,记者在新乡供电公司位于宏力大道的营业厅看到,前来缴电费的陈大爷查询了自己2012年的电费后,发现并没有超出第一档电价的标准,他和老伴都表示自己这半年来节约用电还是起到了效果。
记者了解到,阶梯电价施行半年,大多数市民家的用电量没有超过第一档电价规定的标准。不少市民表示,因为怕多花钱,所以平时就比较注意节约用电。
只要全年不超过2160度电,电费每度还是收0.56元
阶梯电价究竟怎么个阶梯法,目前很多市民认为,180度电是一个“坎儿”,只要每月不超标,电费每度就是0.56元。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按照阶梯电价进行收费的方法是按年度累计的。也就是说,每户每年用电只要不超过2160度(平均每月180度),还是执行第一档电量标准。
“大部分用户都知道执行了阶梯电价,结果每个月都不敢用电,其实没有必要。”新乡供电公司营业和收费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是按照年度累计的,用户完全可以在春、秋用电较少的季节节约用电,把用电“指标”剩下来放在夏、冬两季用就可以了。
工作人员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一户居民平均每月用电180度,如果在春秋两季每个月节省用电,只用100度电,那么6个月使用600度电。在夏冬两季,只要他家的用电量不超过1560度(平均每月260度),这一年的电费就都是每度0.56元。
享受用电将付出更高成本
据了解,我市2013年阶梯电价的分档情况和计算方式与2012年一样,如果超过第一档规定的2160度电,第二档电价标准将提高至每度0.61元,超过第二档规定的3120度电,第三档电价标准将提高至每度0.86元。
“我们按年度收费,如果前10个月,用户的用电量在2160度以内,那么就按照每度0.56元收费;如果用户11月份的电费超过了2160度,那么超过的部分每度收取0.61元。”工作人员表示,同理,如果用户的电费超过了3120度,超出的部分将按照每度0.86元的最高标准收取。对于享受型的用电用户,将会高价为自己的用电进行买单,而这也恰恰体现阶梯电价实施的初衷——节能。
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用电10度
根据规定,我省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户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基数。用电免费资金以季度为周期返还。每季末25日前,民政部门向供电部门提供低保户、五保户分月、分行政区的在册户数。供电部门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或低保金、五保金发放前),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按每户每月5.6元的标准计算应返金额,转入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随民政局低保户、五保户补助一并发放。
1月1日起用电基数清零,阶梯电价进入新一轮计算周期
据统计,2012年,我市市区一表一户用户,用电第一档用户占83.55%;第二档占16.45%;第三档占6.4%。而阶梯电价对我市居民生活逐渐产生影响,节约用电、节能环保等理念也逐渐渗透到家庭生活中。
自2013年1月1日起,阶梯电价进入到了新一轮的计算周期,供电部门将会对用户的用电基数进行清零。一月份的用电量将进入2013年的额度,2012年度用电量未达到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用户需要查询自己家的电量电费,可以拨打95598电话或登录95598网站进行详细了解。用户也可以经常关注自己家的电表,对每个月的用电量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调整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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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根据实施方案,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定为每户每月180度,此基数以下的电量,仍将保持价格不变,即每度0.56元;第二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度~260度确定,电价提高0.05元/度,即每度0.61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0度以上,电价提高0.30元/度,即每度0.86元。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执行范围为全省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确定,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度的部分,仍按原规定电价执行;高于2160度不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二档电价标准执行;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三档电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