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郭书武 实习生 刘倩) 用消失村庄名称命名新建社区路名有了新的进展。昨日,市民政局以文件下发的形式,正式明确用消失村庄名称命名新建社区路名。
昨日上午,全市地名工作推进会议在市退伍军人培训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宣读了《市民政局关于用消失村庄名称命名新建社区路名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城市新建、改(扩)建小区、新型农村社区、商住区等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使用已被拆除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村庄名称;对有一定历史价值但未予认定的地名文化遗产村庄等名称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更改。
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周边新修道路的命名,应结合附近原有村庄名称,斟酌使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已经消失的村名;城市新建、改(扩)建小区、商住区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道路的命名,应使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已消失的村名。
关于用消失村庄的名称来命名新型农村社区周边道路,本报连续作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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