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平爱梅) 7月2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实现人、建筑、自然的和谐相处,我市于7月1日出台《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市住建委科技科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7月1日起,城镇所有政府新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两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4年,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
各县(市)、区要积极筛选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评价,2013年年底前至少要完成一个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申报工作;平原新区新建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卫辉市唐庄镇要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建设。
绿色建筑标准,主要从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保以及后期运行管理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如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提高新建项目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强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两年内完成300万平方米示范项目;通过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示范社区建设,提高农民建房节能水平和抗震水平;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采用声或光控制设施,小区道路、景观等合理配制绿色照明系统等。
推进建筑集约用地,合理规划住宅、配套公建、小区道路、停车、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基础设施公用走廊,统筹推进缆线、管道共用沟建设等。同时,强化建筑环境保护。防治空气污染,推广住宅新风系统,加强装饰材料进场放射性指标及有害物质含量指标监测;防治光污染,合理配置小区道路、庭院的灯光密度及亮度,住宅区内避免设置霓红灯广告等;防治声污染,通过合理布局降低小区噪声干扰,建筑分户墙、楼板和临街门窗应采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和建造技术。
对于绿色建筑,将由专家组进行评定,根据所达到的相关标准,评出星级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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