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饭店严禁承办年夜饭

2012-12-18 08:49: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刘军旗)  春节越来越近,不少饭店早在年夜饭上做起了文章。不过,凡在春节期间承接两桌(含两桌)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提前到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备案。这是12月17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的。
  据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张之毅介绍,元旦、春节马上就要来临,为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市卫生监督局未雨绸缪,大力加强“双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认真落实“年夜饭”审查和备案制度。
  食品安全大检查也必不可少。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单位,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对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消毒、操作过程、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防止“地沟油”,假鸭血,不合格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流入餐桌。
  去年,我市推出年夜饭备案制度,这在全省范围内系首创。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行并深化这一制度。张之毅说,凡在2013年2月9日至25日接待年夜饭或集体聚餐,签订两桌(含两桌)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提前到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备案。
  具体备案内容主要包括接待时间、人数、菜谱,原料采购储备情况,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卫生监督部门对申请备案的餐饮单位,严格审查备案内容,现场检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发放备案凭证。
  餐饮单位要将《备案凭证》和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未获得《备案凭证》的餐饮单位,严禁接待“年夜饭”等集体聚餐。如果您与家人、朋友一起到饭店吃年夜饭时,没有发现备案凭证和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可以拨打这两部电话3695206、3695201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

关于 备案 饭店 严禁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