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感觉到标准:为草莓立法的新意

2026-04-14 09:52:33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据报道,全国首部聚焦草莓产业的地方性法规《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已于上月正式施行。这部法规从种苗、种植到流通、销售,覆盖草莓全链条,明确要求制定质量等级标准、建立追溯制度、禁止外地草莓冒充丹东草莓。消息一出,有人不解:种草莓本是农业技术问题,何须地方动用立法?然而,这一疑问恰恰凸显了《条例》的新意——它标志着草莓从种到售,都要从“跟着感觉种”走向“按着标准来”,从经验主导转向法治护航。

长期以来,丹东草莓顶着“99草莓”“红颜草莓”的光环,却难逃“成长的烦恼”:种苗逐年退化,病虫害增加,种植户凭经验施肥打药,品质参差不齐;更棘手的是,外地劣质草莓拉进丹东包装后冒充正品销售,品牌形象受损,价格急剧下滑。这些问题,单靠技术指导或行业自律根本无法解决。“感觉”靠不住、“自觉”行不通,怎么办?法治就成为必然选择。

《条例》的新意,首先在于将产业标准从过去的软提倡变为硬规矩。以前,种苗纯度、农药用量、采摘成熟度等更多依赖口头建议,执行与否全凭自觉。如今,法规明确商品化种苗必须可追溯,种植企业必须建立保存两年的种植记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则将受罚。这不是要束缚农民的手脚,而是用制度为品质兜底。正如当地莓农所言:“按标准种,心里更有底。”

新意之二,在于从“单环节管”到“全链条治”。从地头到餐桌,草莓的生产销售链涉及育苗、农资、采收、包装、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过去相关部门各管一段,环节衔接中漏洞多,假冒问题屡禁不止。此次立法将品牌保护与质量追溯贯穿始终,甚至关注到包装泡沫箱的异味影响消费体验这样的细节。这种系统思维,让“丹东草莓”不再是一个模糊的地理标签,而是一套可验证、可追责的质量体系。

新意之三,在于以法治手段实现了“优质优价”的市场正循环。法规实施后,当地查处了外地草莓运入以次充好的案件,今年丹东草莓价格比往年每斤提高3元,按亩产6000斤计算,莓农一亩地增收18000元。这组数据生动说明:法治不仅是约束,更是生产力。当假冒产品被驱逐,消费者信任得以重建,好产品自然能卖出好价钱。

当然,为草莓立法并非一劳永逸,法规的落地还需要严格的执法、便捷的检测手段以及广大种植户的守法意识。但这一创举的新意在于,它为全国无数地理标志农产品——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西湖龙井等——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路径:从“靠天吃饭、凭感觉种”转向“按标准生产、靠法治护航”。当“按着标准来”成为产业共识和法治底线,特色农产品才能真正跨越从“名气”到“品牌”的关键一步。这,正是为小草莓立法的深意所在。(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周荣光)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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