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融入院校教学。6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河南省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已开始申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我省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企业经营不仅要重生产成果,还要抓人才培养。
建设培育企业范围是什么?
记者了解到,企业需在河南省内注册经营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河南省内纳税。
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高端装备、绿色食品、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5G、新材料及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旅游、中医诊疗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据悉,有几类企业被《通知》纳入优先考虑范畴: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此外,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建设培育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记者获悉,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至少具备《通知》列出的2项条件。例如: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等。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符合《通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并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在入库后2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按原申报程序经市级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备案。企业入库建设培育至少1年后,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按程序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支持措施
“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激励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建设培育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政策。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建设培育企业将获得更多便利支持。
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
此前,河南已组织开展了两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相关部门联审、实地考察、专家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公布了133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名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要梳理本校已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企业,及时通知申报信息,推动相关企业踊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