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2013-01-28 17:14: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海玲) 近日,全国爱卫会公布了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凝聚了全市人民群众辛勤汗水结晶的桂冠,得之不易却又志在必得。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于2012年7月至10月对2008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并重新确认。全国爱卫办根据明察暗访的情况,正式公布了专家复审结果,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巩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全国爱卫办对此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我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实属不易。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整治,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及“五小”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全力抓好传染病防治和对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等,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卫生环境,提高了城市卫生水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提升了群众的文明素养,打造了健康新乡新形象。

2008年年底,新乡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几年来,我市倍加珍惜这份荣誉,时刻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烈的责任感,坚持以创促建、以建促管、以管促升,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新乡”,坚持在巩固提高中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并完善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和方法促进城市卫生管理。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通过多年来的创建和巩固活动,我市不仅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还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塑造了新乡人民“知难而进、敢打必胜、顽强拼搏、超越自我”的创卫精神,这种精神凝聚着全市干部群众的集体智慧,是全市人民勇于奉献的结晶,是全市干部群众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巨大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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