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维权今后更方便

2017-02-22 10:52: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魏明哲)记者昨日获悉,今后,我市将积极实施老年人维权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涉老案件审理、法律援助、协议公证等方面为其提供服务,以充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对于城镇“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及其他城乡困难老年人参加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可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提供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援助。老年人因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还会设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对行动不便的老年诉讼人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涉老案件,实行案发地现场开庭的做法,以增强社会教育效果。在审理婚姻自主权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时,将充分考虑老年人在生理、谋生能力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此外,我市老年人如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的“四优先”法律援助服务,并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对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办理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时,公证机构免收公证费用。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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