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2015-11-30 14:55: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胡殿芳)11月29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因11月28日至12月1日大气扩散条件总体不利,我市达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预警的条件。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11月29日上午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黄色)应急响应,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1月29日,据市气象部门介绍,前两天的大雪导致我市湿度较大,加上大气环流形势比较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属于雾霾天气。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当天空气质量指数也从早上的轻度污染上升至中度污染。经有关部门预测,11月29日、30日以及12月1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均不利。因此,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大气污染程度,我市于11月29日上午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应急响应。

   预警启动后,要求公众采取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实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Ⅲ级预警拉响后,要求采取一些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比如,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排放。同时,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等还要采取一些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据了解,预警启动后,我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严禁城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等,严禁露天烧烤,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同时,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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