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刊发报道《新乡:药厂认领百万排污罚单之后》,反映河南新乡华星药厂无证排污问题。报道刊发后,新乡市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成立市、县环保联合调查组,对河南新乡华星药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处理。
5月1日、2日,市、县环保联合调查组连续两天对报道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落实。5月3日,市环保局针对河南新乡华星药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在确保不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的情况下,自2015年5月4日起10日内全部停产到位。企业要完善全部环保手续,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新乡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华星药厂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服从处理,立即停止进料、停止生产,认真整改,依法办理环保手续,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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