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食品安全等问题榜上有名

2015-03-17 08:46: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聚焦“3·15”食品安全等问题榜上有名
 
  本报记者 贾智勇
 
  2014年,市工商局“12315”共接到群众举报的经济违法案件472件,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50件,食品类举报133件,涉嫌无照经营81件,黑网吧11件,传销12件,虚假宣传15件。在举报案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食品类举报较为集中,传销有所遏制,违法主体以个私户居多。
 
  举报主要特点为: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对食品质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消费者对食品等重要商品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维权意识和识假辨伪能力逐年提高。无照经营主要有:从事生产成本小、不成规模的传统手工业,如食品加工小作坊;由于前置审批门槛较高而造成的无照经营,如网吧、餐饮业;抱着“试业心理”的无照经营者,如日杂店、小副食店。无证经营区域主要分散于偏僻的农村以及城中村、社区的民房中,隐蔽性较强。
 
  “12315”受理申(投)诉热点为:质量问题申诉居高不下,去年受理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材等方面。主要反映:产品质量差,使用不久就出现质量问题;家电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与生产者互相推诿,拒不承担责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多次仍未修好。
 
  服务类全年受理消费投诉949件,占“12315”受理总量的43.8%。主要涉及通信服务、客运服务、住宿服务、居民服务等领域。交通工具投诉持续增长,全年共受理144件,主要有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人员技术不过关等。部分4S店在消费者购买小轿车时收取订金,或收取现车加价费,强行搭售礼包。部分交通工具出现故障后,销售商推卸责任、态度恶劣、消费者束手无策等。
 
  食品安全投诉共受理260起,占有效申(投)诉总量的12.01%。反映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购买的饮料、牛奶制品、冷冻肉制品、小包装食品、方便面、白酒等,主要为无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模糊或缺失、超过保质期、食品中混有杂物、食品变质等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家用电器产品类投诉有效申(投)诉285起,占有效申(投)诉总量的13.1%。主要是消费者购买电视机、空调、手机、电脑、洗衣机等电子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服装鞋帽等日用百货类有效申诉132起,占有效申诉总量的6.09%。客运方面的投诉,共受理8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0.3%。主要表现在春节期间长途车漫天要价、出租车不打表等问题。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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