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履好职 书写发展新篇章

2015-02-04 10:14: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依法依规履好职    书写发展新篇章 
 
  □本报记者王海玲
 
  2月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炳奇在中共新乡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我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部署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强化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部署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省委部署,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组织“两个责任”半年督导和专项巡察,深化述责述廉工作。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定期通报制度。
 
  【部署三】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继续看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扭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强化执纪监督,加大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
 
  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问题和污染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适时启动新的专项治理。配合党委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在书画、摄影、艺术等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进行专项清理。
 
  【部署四】坚定不移严惩腐败
 
  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
 
  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交通、土地、规划、环保、民生、政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对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人。
 
  【部署五】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紧贴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突出形势政策教育,突出党规党纪教育,突出纠风惩腐成果宣传,突出典型案例剖析,强化正面教育和警示震慑。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调研、总结和推广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好制度,认真贯彻中央、我省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探索实行市、县党委巡察制度。
 
  【部署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委的改革任务分工,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告的,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研究县(市、区)、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交流推荐机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加强平原示范区、开发区等非正式行政区的纪检监察工作。
 
  强化派驻监督。根据省纪委部署和有关要求,研究现有派驻机构的改革和调整。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市直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及驻在部门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市直机关自办企业、学校、外设办事处的监管,严肃查处谋取小集团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
 
  【部署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论自信。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四个不准”和省纪委“十不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和戒惧,绝不能违纪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徇私枉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防“灯下黑”。要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做好表率,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中央和上级党委明令禁止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
 
  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到位的问题,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聚焦聚焦再聚焦。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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