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腾飞集团投资理财有限公司
理财群众债权进行补充登记的公告
河南腾飞集团投资理财有限公司理财群众:
按照新乡市化解腾飞集团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政府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30日对参与河南腾飞集团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集团)理财群众的债权进行了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确认债权的重要依据之一,理财群众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为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维护广大理财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依法处置工作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尚未进行登记的理财群众请携带原始借款凭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25日到腾飞集团各相关营业网点进行登记,以便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二、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间,已经在腾飞集团各相关营业网点进行登记,但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理财群众请携带原始借款凭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20日到腾飞集团各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更正。
三、若理财群众对原登记内容没有异议,则不需重新登记。
四、望广大理财群众互相转告,配合做好登记和更正工作。
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15时—18时。
新乡市化解腾飞集团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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