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

2014-08-06 10:38: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记者 廖亮)为促进全市投资类企业规范健康发展,8月5日,我市召开集中整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专项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建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本辖区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宣传部和发改委等部门对已经设立的投资类企业,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全面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存在吸收公众存款、无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处置。此外,依托现有或新建公共信用平台,建立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库,并加强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周建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迅速开展投资类企业风险全面排查处置工作和信息等级工作,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隐患;要建立由政府推动协调、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防打并举、属地管理、一线把关的原则,明确责任,把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全市投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决定成立新乡市集中整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对全市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理财等投资类公司和能源行业、创投、风投、私募股权基金行业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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