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市抢占先机
本报讯 (记者 廖亮)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从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助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力度空前,含金量极高。我市作为“中国电池工业之都”,在推广新能源汽车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已抢占了先机。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对我市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极为有利。《意见》明确指出,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根据《意见》,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外,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
我市是全省电动汽车示范运营首倡城市,又是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立了新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出台了各项措施特别是出台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政策。确立了以纯电动汽车为方向,以动力电池促进整车发展,以整车配套需求带动电池等核心零部件发展,实现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的同步发展。今年,我市计划新增电动出租车300辆,2015年新增400辆,最终实现新增1000辆示范运营目标,使全市电动出租车占出租车总额比率达到45%以上。计划到2015年,建成80座移动充换电站(车),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内将新增18个油气电复合站。
《意见》的颁布,明确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取向。我市抢抓有力时机,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发挥优势,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同时,搞好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更好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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