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环境保护 让新乡更美丽

2014-03-24 09:49: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总策划  王华林   记者 刘军旗   实习生 曹硕涵  

  核心提示:“良好的生态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我们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精心呵护我们的城市,是各级政府、各个企业和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我们都要进一步行动起来,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些铿锵有力的话语,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目光。根据工作部署,今年我市扎实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重点治理雾霾等难点问题,让新乡更加美丽。

  成绩:去年超额完成省定总量减排任务

  环境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这一说法,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事实上,我市一直以来就将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重大问题来对待。比如,在治理“十五小”企业方面,我市出重拳清查、取缔,取得了良好效果。
  比如,在“减排”方面,2013年,我市共削减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8430吨、1695吨、20559吨和18986吨,共计49670吨,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规定的总量减排任务,实现了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相协调。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降低,实现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协调。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建成84个重点减排工程,全年累计投资11亿元;先后开展了流域水环境治理、锅炉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治理环境问题,离不开群众的参与。2013年,我市环保部门共接到12369电话投诉1714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87.5%;认真办理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上级批转信件投诉共289起,按期回复率100%。
  在项目评审方面,我市压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将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由国家规定的60天压缩到15天,将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由国家规定的30天压缩到10天,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治霾:今年拆改小锅炉195台

  环保专家表示,影响PM2.5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燃煤锅炉。在治理燃煤锅炉方面,我市没少下力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坚决完成既定目标。
  据调查,我市建成区共有燃煤小锅炉(10蒸吨/时及以下锅炉,下同)272台,其中采暖锅炉109台,洗浴锅炉84台,生产锅炉79台,每年排放二氧化硫3488吨,排放烟尘272.5吨,对我市的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去年下半年,市政府专门召开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动员会,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先进行热网对接或改造、再进行拆除的程序,计划拆改燃煤小锅炉81台,实际已完成拆改49台,全市建成区尚存小锅炉223台。
  根据国家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燃煤小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锅炉。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今年将全面启动燃煤小锅炉的拆改工作。“完成集中供热覆盖区内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任务”,写进今年的“十大民生工程”里面。根据计划,我市今年将拆改小锅炉195台,待今年热力管网铺设到位后,明年再拆除28台采暖锅炉。
  我市拆改燃煤小锅炉的原则是:采暖锅炉主要采用热力管网替代,随着热力管网的建设进度逐步拆除;洗浴锅炉和生产锅炉主要采用改造为天然气锅炉的方式进行替代。
  根据目前我市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管网的覆盖情况,今年6月底前,拆改燃煤小锅炉175台,11月底前,根据热力管网的进展情况,再拆除热力管网到达区域的采暖锅炉20台。由于热力管网今年仍有区域铺设不到,有28台采暖锅炉将在2014年后拆除。
  市领导表示,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时间节点,确保落实到位;严厉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行为,突出抓好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污染防治;抓好乡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两高”司法解释,保障环境安全。

  【检测】市区建成4个PM2.5自动监测站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打出组合拳。
因此,我市制订了《新乡市雾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除此之外,还将逐步实施《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积极开展PM2.5监测。
  按照国家和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市PM2.5的大气环境监测设施计划在2014年投入运营。但为了让市民早日呼吸到更好的空气,这项工作提前到当年10月份实施。
  预计今年上半年,市区可建成4个PM2.5自动监测站,并实时向公众发布监测数据。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建立淘汰“黄标车”工作机制,并开展具体工作。
  所谓“黄标车”,分为两类,一种是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另一种是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这些车辆,被称为高污染排放车辆,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人们称之为“黄标车”。
  如果按出厂年份来区分,在1996年以前出厂的国产车辆以及在1998年以前出厂的进口车辆,被称为“黄标车”。“黄标车”具有尾气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特点。
  早在2010年,市政府办公室就出台了《关于印发新乡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年10月,市政府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机动车辆环境保护定期检验工作,落实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制度,落实“黄标车”淘汰措施,严格控制转入车辆管理,杜绝“黄标车”进入我市。
  据估计,目前,我市共有4万多辆“黄标车”。据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监测支队有关人员介绍,开展黄标车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环保、商务、公安、交通、财政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今年先治理具有公车性质的“黄标车”,党政机关等单位应提高觉悟,作出表率,支持这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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