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开始申报 新增俩病种

2014-02-27 10:31: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17种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开始申报啦
时间: 3月1日~3月25日 ; 今年新增加了两种病: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治疗(限2013年7月1日以后手术治疗的)、帕金森氏病

  本报讯 (记者 郭书武  通讯员  王自胜) 患有17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患者,自3月1日开始,到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鉴定批准后,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
       与2013年的15种门诊慢性病相比,今年新增加了两种,分别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治疗、帕金森氏病。
       17种门诊重症慢性病分别是心衰、结核病、肝硬化、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强直性脊柱炎、异体器官移植、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并发心脏病变、肾脏病变、脑血管病变)、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治疗(限2013年7月1日以后手术治疗的)、帕金森氏病。
       2014年度,我市市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截止到3月25日结束,受理申报地点在新乡市市直机关医院东区,咨询电话是0373-3695067。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请抓紧时间申报。
       申报程序是: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提供由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各类检查报告单,3个月以上、2年以内与申报病种有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由单位汇总并填报《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情况登记表》。
        2013年度通过专家鉴定享受门慢待遇的病人,不再参加专家现场鉴定,只需提供年度内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诊断证明,各类检查报告单(肿瘤病人需提供首次确诊的病理报告单),本人《新乡市职工医疗保险手册》首页、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度鉴定情况页、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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