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单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前须申报

2013-12-31 09:28: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魏明哲)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杜绝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根据我省规定,从明年起,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在申请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申报预约。
  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适用这一要求。为保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及时办理,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在申请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申报预约,并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前做好档案初审。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将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退休手续办理结果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单位和个人对退休手续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或申请上一级基本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复核。
  按照我省规定,普通企业职工退休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略有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除了男性要年满60周岁,女性要年满55周岁之外,灵活就业人员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才可以参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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