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2013-11-12 11:39: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魏明哲)日前,记者从我市商务部门获悉,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已经敲定。

据市商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具体补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按照相关规定,凡是符合这些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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