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系统亮相  违章行为无处遁形

2013-10-31 09:14: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 魏明哲) “这种高清‘电子警察’不同于以往的交通监控系统,它的高分辨率将能及时抓拍到违章车辆信息,让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日前,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新乡市智能交通系统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待正式启动时间敲定后,将由公安部门向社会发布公告。
  据了解,该系统采取自动和人工抓拍模式,实现24小时连续不间断监控,具有事前预警、事中报警、通行车辆查询、套牌车辆分析、交通流量分析、卡口视频录像、GIS地图管理、出入交通事故案发现场车辆分析等多项作用。投入使用后,将使我市市区的100个路口实现无缝隙覆盖。目前,该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视频监控设备还具有高分辨率的特征,在智能交通管理指挥中心的视频当中,等候通行的车牌号、车辆型号都一清二楚,将镜头向车辆推进后,监控人员甚至可以看到驾驶室内的物品。
  该系统究竟对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具有监督作用?对此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专门解释说,由于该系统具有较高分辨率,司乘人员开车吸烟、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向道路上扔物品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后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确认,并符合证据规则要求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进行相应处罚。此外,系统还能够自动识别机动车多种违章行为,其中主要包括:超越停止线停车,罚款50元,记2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压实线),罚100元,记3分;逆向行驶(逆行),罚200元,记3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50元,记2分;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罚200元;.路口超越左转弯的车辆,罚200元,记3分。
  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警在现场指挥交通时,应当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当信号灯与交警指挥不一致时,驾驶员应当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了闯红灯行为,审核人员会按照规定不录入处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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