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夏天,家住利民家属院5号楼1单元的王玉新便发愁起来,因为家里7口人,空调、电扇、冰箱也多,一到热天,各类电器齐上阵,每月下旬他前去营业网点缴纳电费时,他都要比其他邻居多缴纳二三百元。7月22日,他再次到营业网点缴纳电费时,获知一个好消息——以后我市多人口家庭阶梯电量基数将提高100千瓦时。
多人口家庭 提高阶梯电量基数100千瓦时
据了解, 居民阶梯电价于去年7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一年来,受到我市用电居民的普遍欢迎。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引导居民合理用电,妥善处理多人口家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问题,目前,新乡供电公司接上级通知,将对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进行调整,在原有阶梯电价电量基数上提高100千瓦时。
根据文件规定,家庭常住人口6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用户,经当地供电企业核实后,执行第一档电价的月均用电量由180千瓦时提高到280千瓦时及以下的(即0.56元/千瓦时),执行第二档电价的月均用电量由180~260(含)千瓦时提高到281~360(含)千瓦时(即0.61元/千瓦时),执行第三档电价月均用电量由261千瓦时提高到361千瓦时及以上(即0.86元/千瓦时)。电量基数增加部分,2013年以半年为周期计算。自2014年1月1日用电起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多人口家庭的认定
关于多人口家庭的认定,文件规定家庭常住人口6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用户须持房产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电表所在地应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电表户名应在户口簿之内,相同人员不同住宅不得重复办理。且多人口家庭认定的有效期为一年(2013年从7月起计算,认定有效期为半年)。
新乡供电公司营业及电费专业副经理陈彦表示,以上居民用电政策的执行,对减少我市低收入家庭经济支出,提高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他们对符合条件的用户进行登记,并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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