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中今年计划招生3万人

2013-07-10 09:3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核心提示:今年我市市区公办高中计划招收72个班级,3788人,其中统招生3215人,择校生573人;市区民办高中计划招收48个班级, 2400人;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23900人。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
  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 7月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普通高中今年计划招生3万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将控制在计划数的20%以下。
      据了解,市教育局对市区各普通高中分类(计划内统招生、择校生、民办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对各县(市)普通高中下达总招生计划。市区公办高中计划招收72个班级,3788人 ,其中统招生3215人,择校生573人;市区民办高中计划招收48个班级, 2400人;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23900人。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
       据了解,被统招志愿录取的考生,只需按照省定学费标准缴纳正常学费;被择校志愿录取的考生,须缴纳由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择校费;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学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和民办学校志愿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市区普通高中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报考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办普通高中每批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分配生,再录择校生。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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