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 焦耀)本应该用于农村危房住户改造的扶贫资金,但是在获嘉县贺庄村村委的“运作”下,却出现了另一番光景。4月20日,本网以题为《北贺庄村:部分部分危房改造扶贫款哪里去了?》报道此事。4月23日,获嘉县城关镇组成由镇纪委和镇民政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对贺庄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获嘉县城关镇委员会调查后表示,贺庄村共有24户群众申领到危房改造补助,2013年农历春节前,国家对危房改造资金进行了统一发放,每户11000元。贺庄村村委会主任之所以将部分危房改造资金挪用,是因为要帮助该村别的贫困户。
5月2日,获嘉县城关镇委员会,给出调查处理意见,贺庄村村委会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不是一次性将资金发放给危房改造群众,而是分批次发放给资金,并且发放过程中出现了挪用,虽然是为了帮助贫困群众,但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获嘉县城关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贺庄村村委通报批评,责令村委会主任郑全琴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