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奖励首位不文明行为举报人 

2013-04-07 09:41: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 贾智勇)4月3日,在市城管指挥中心,一位中年市民接过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奖励的100元奖金。钱虽不多,但意义重大。这是我市开展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规调头等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以来,首位被奖励的市民。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架构不断拓展、市区人口快速增长、机动车辆趋于饱和,由此衍生出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机动车违规调头、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对城市环境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趋凸显,与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城市发展目标格格不入。为纠正机动车违规调头、车窗抛物,三(四)轮车违规上路、私自载客,货运车辆违规进入市区等违法违规行为,倡导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社会新风尚,市城管部门鼓励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凡市民对上述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每一例奖励人民币100元。对车辆不文明行为的举报原则上提倡实名举报。即举报人需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等。实行“一事一报、先报为准”的原则。即同一不文明行为以最先认定的有效举报为准,不受理重复举报。
  “举报和被奖励都不是我的目的,构建文明有序的社会才是我最大的愿望。”这位受奖市民表示,自己平时也开车,最讨厌违规调头、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
  市城管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启动以来,已接到15起举报,经过甄别核对,有1起举报符合奖励条件。其余举报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等不够清楚,不符合奖励条件。
  对确认有效的举报,这位负责人表示,经复核审批后,即可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从受理举报到通知领奖,通常在5个工作日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经认定真实有效的举报,会及时移交市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对不能按期主动接受处罚者,将向其所在单位、社区或家庭邮寄《车辆不文明出行告知函》,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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