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乔茜雅)近日,记者从《新乡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评审会上了解到,2015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增至388万平方米。
为抑制我市住宅产业在快速增长过程中,不断显现出房地产开发管理缺乏调控和指导、房地产开发质量不够高、供给结构不够合理、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会上,来自全省的专家学者深入对《新乡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的可行性进行探讨,提出修改意见,并原则同意通过。
据了解,《新乡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是以总量供需平衡、体系结构合理、实施操作合理为基本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住房结构、稳定房价、满足市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发展需求、实现房地产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为目标,以2011-2015年为主要时间段对《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界定的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凤泉区住房进行规划,并确定全市2015年住房建设总量约为1942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其中商品房754万平方米,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8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将占城市住房建筑总面积的20%以上,约为388万平方米。根据城区自然分区和功能划分,全市包括中心片区、卫北片区、铁西片区、东部新区、南部新区、凤泉区、新东片区7个规划片区,这些片区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同规模的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实现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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