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黄标车禁止入市

2013-03-11 09:11: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出台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极重污染日工地停工、黄标车禁止入市
 
  新乡网讯 (记者 廖亮)为及时应对和防范雾霾天气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我市于本月初出台的《新乡市雾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已开始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对雾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
  按照空气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应急预案》将雾霾天气污染日分为3级:重度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201~300)、严重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300~500)和极重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分别启动大气污染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应急预案》要求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每日通过网站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当出现严重雾霾重污染天气时,市环保局通过多种方式发布雾霾污染级别信息,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制订职责范围内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我市将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重度污染日,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采取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严重污染日,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对空气达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极重污染日,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除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继续实施以外,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空气达到极重污染的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餐饮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室外作业的施工工地及建筑施工工程停止施工;在市区主干道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除尘作业2次;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50%;水泥、混凝土、矿石等大型运输车辆及黄标车禁止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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