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网购年货逐渐升温 12315为网购支招

2013-01-24 08:17: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春节前网购年货逐渐升温
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为市民支招安全网购 

 

  新乡网讯(记者 贾智勇)随着春节的临近,购买年货逐渐被广大市民摆上“议事日程”。“蛇年大促销”、“新年送温暖”……各大购物网站更是将醒目的促销口号放在首页上,把准商机,准备将年货类商品卖得红红火火。广大消费者不用去挤超市、逛商场,就能购买到各种各样的年货,享受网购所带来的便宜、方便等好处。但同时,亦应擦亮眼睛,多一分谨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购物须谨慎,要掌握一些安全网购的知识,遇到问题依法大胆维权。
近些年,电子商贸发展迅速,网上购物早已走进百姓生活,只需轻点鼠标就能购物,省去了到超市等零售网点购物的诸多麻烦。但同时,网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那么,如何才能享受到网购的便利,又能做到购买过程安全、放心,所买商品称心如意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
  “消费者网购时,应该首先注意查证相关网店卖家的资质。”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规销售商品网站都标有网上销售经营许可证号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红盾标志,消费者可点击进入查询,也可以根据网页显示的地址,咨询当地工商部门,进一步核实网站上商家的电话、地址等内容,对于一些比较生疏的网站要提高警惕。
  消费者网上选择商品时,要谨慎甄别挑选,不要被网上的广告信息所迷惑,要分析超低价格是否合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后,要注意查看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看到的样品是否一致,商品的附带条款看仔细;尤其要保存消费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消费者在收到包裹时,一定要拆开包裹检查物品有无损坏,是否与实物相符等,只有检验无误才能签收。
  网上购物售后服务通常是最令消费者头疼的。对此,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在购买前,消费者就应该核实好产品的售后服务是否齐全,已经付款的商品要保留订货凭证,收货后也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购物凭证、订购单、发票及汇款单等。如果是卖家就商品和服务做出过某种承诺,建议消费者要保留当时的网页,作为处理纠纷时的凭证。特别是购买大件商品,必须索要发票。
  此外,在用汇款支付时,消费者要坚决避免直接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以防止个人信息泄漏,可通过信用第三方作为中介支付,消费者先将钱款打入信用第三方账户,待收货后再授权信用第三方支付卖家。使用银行卡进行网络支付时,应注意不要在网吧电脑等公共设备上使用网上支付,每次支付应自己备一份记录,详细记下支付时间、地点、所购物品、是否成功交易等,有助于事后的查对。如果用信用卡支付,最好使用专用的一个账户,卡内不宜存放太多现金。如果使用第三方交易,也要注意保留相关的交易凭证。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消费者权益受损提供帮助,《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等做了具体规定。广大消费者网购时如果出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并及时向网店卖家所在地区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举报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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