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曾成杰死刑执行当日已张贴布告

2013-07-15 10:01: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长沙市中院公告文书

湘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图中照片)

湘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图中)

原标题:湖南高级法院:曾成杰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公告栏内

新华网长沙7月14日电 关于社会广泛关注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死刑执行的公告问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14日说,据我们了解,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的公告栏内。

12日,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案件主犯曾成杰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了记者专访。

曾鼎新介绍说,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

曾鼎新说,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前留下的遗书、给其儿子的信等遗物,将依法尽快交付家属。执行过程中,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据曾鼎新介绍,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不顾自身偿付能力,使用诈骗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曾成杰起组织、指挥作用,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

曾鼎新说,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造成集资户大量财产损失,既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其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集资涉及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案发后仍有17.71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集资总额减去还本付息的金额后,曾成杰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并且引发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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