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 市行政服务一站式服务

2012-07-31 09:02: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汽车等老旧汽车的车主,均可到我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享受商务、财政部门一站式联合服务,对符合条件...

  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汽车等老旧汽车的车主,均可到我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享受商务、财政部门一站式联合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将给于11000元~18000元的财政补贴。

  大河新乡网讯(记者平爱梅)7月3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汽车等老旧汽车的车主,均可到我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享受商务、财政部门一站式联合服务。

  据市财政局金融贸易科张喜英科长介绍,今年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规定得更为细致。具体为,凡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对于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人至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对于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张喜英说,目前,我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服务窗口,凡符合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规定的老旧汽车车主,均可到服务窗口享受商务、财政部门一站式联合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将给于11000元~18000元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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