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赵新颜)“这5年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呈温和型上涨。”“十一五”期间,我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如何,价格总水平的起伏波动是最好的“晴雨表”。近日,记者走访国家统计局新乡调查队价格调查...
据王丽分析,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有8类商品,其中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53.0%,烟酒及日用品类价格累计上涨15.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累计上涨5.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累计上涨11.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累计上涨9.9%,居住类价格类计上涨10.2%,年平均涨幅分别为8.9%、2.9%、1.1%、2.2%、1.9%和2.0%;衣着类价格累计下降23.0%,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累计下降8.6%。
食品类价格的上涨,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第一主因,食品类价格涨幅始终居8大类之首。王丽分析说,其中,粮食、猪肉、禽、蛋、鲜菜价格分别累计上涨59.5%、65.6%、36.2%、46.9%、55.1%。成本上涨,自然灾害频发导致的某些农产品种植面积的减少和减产,对食品价格上涨都产生很大影响。“十一五”时期,新乡市服务项目价格累计上涨了12.7%,其中家庭服务价格累计上涨82.8%,水、电、燃料价格累计上涨了16.4%。
据记者了解,由于服装市场市场竞争激烈,服装大甩卖、季节处理、打折销售等让利活动此起彼伏,其价格呈现持续下降势态。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家电、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电脑这类产品也始终保持着降价趋势。调查显示,其中电视机价格累计下降54.5%,摄像机价格累计下降33.6%,照相机价格累计下降8.1%,电脑价格累计下降36.4%。其中,摩托车价格累计下降19.6%、轿车价格累计下降33.3%;通信工具价格累计下降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