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改荣 “师傅,到汽车东站多少钱?” “14元。” “这么贵呀!” “坐不坐?不坐就算了。” 据了解,这位小伙子乘车起点是公交三公司,按起步价5元的话,到那里不超过10元钱。这是记者在2010年除夕上...
昨日的河南鲁山看守所外寒风呼号,时建锋呆坐在铁窗后,面对记者的镜头左顾右盼,显得很不自在。
面对新快报记者的提问,时建锋表示“一条高速路上超载的都是假军牌车”,不逃过路费、不超载就赚不了钱。
他还自称,他利用假军牌偷逃过路费的8个月来只赚到了20万元。但法院和高速路公司通过相关文件和法律规定,经过精确计算,最终算出来:时建锋偷逃过路费368万元。网友们据此算了一笔账后不禁发问:“如果他不偷逃过路费,岂不是倒亏300多万?”
为此,全国各地媒体纷纷赶往平顶山,试图了解这个“倒亏300多万元”是怎么回事。
从疯狂过路到被判无期
前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讲解了“判处无期徒刑”的定罪和量刑依据,根据法院公布的材料,该案定罪量刑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还表示,“368万元的天价过路费”也是通过两寸厚的证据材料,一单单加起来,精确计算出来的,对出口、入口、超载量等都有第三方非常详细的记载,并非空穴来风。
如果按照这个解释的话,这368万元的天价,虽然看起来很离谱,算起来又是“合理”的。网友们再度疑惑了,既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能算出来“天价过路费”,那么,是不是“相关文件”“离谱”了?
对此,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解释称,关于过路费的收取规定并不离谱,这条100多公里的高速路,如果不超载,单程过路费是226 元,这个案子的过路费出现“天价”,是因为他严重、恶意超载并且频繁往返,“这只是一个个案,不具有普遍意义,如果正常车辆不超载,不会出现这么高的过路费”。
昨日在鲁山看守所,面对新快报记者的提问,时建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自己只是“替罪羊”,是替弟弟顶罪来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弟弟干的,他完全“不知道”、“不清楚”、“没参与”。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从证据材料和相互印证的口供来看,该案就是时建锋主导的。
对于网络上广受质疑的368万元过路费,他非常令人意外地说:“一点儿也不吃惊,这很正常。”
他还表示,自己不上诉,是因为自己无儿无女,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