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改荣 “师傅,到汽车东站多少钱?” “14元。” “这么贵呀!” “坐不坐?不坐就算了。” 据了解,这位小伙子乘车起点是公交三公司,按起步价5元的话,到那里不超过10元钱。这是记者在2010年除夕上...
在调查中,记者也采访了几位司机师傅,当问及他们春节期间涨价的原因时,这些出租车司机的回答众口一词:因为春节,所以涨价。
出租车司机们给出了记者这样的解释:国家颁布了劳动法,规定机关单位和企业员工春节加班实行3倍工资,在假期为国家和企业服务,能得到更多报酬。出租车司机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劳动者,在大家欢聚一堂共度佳节的时候,我们加班,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为什么不能得到更多的报酬呢?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理应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采访中,一些市民认为,如果各行各业都像他们一样,打着过年的幌子乱涨价,那这个社会岂不是乱套了?出租车司机不能把自己的加班费转嫁到乘客身上,如果那样的话,他们平时生意好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少收些呢?
不按规定打表、私自涨价和拒载的行为,引起了一些市民的强烈不满。市民任女士提起农历正月初二乘坐出租车的经历时,仍觉得愤愤不平。她告诉记者,农历正月初二她出门走亲戚,因为拎着很多礼品,决定坐出租车前往,可是连招了几辆出租车,那些司机都是张口就要收10元钱,目的地远的更贵。任女士说,有些出租车司机一点职业道德都不讲,心太黑了。
记者还发现,出租车的涨价是集体性的,让你没有选择,除非你不坐。市民郭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出租车行业就像那些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建设的企业一样,不可能以市场的商品房价格决定其产品的价格,或者以追求最大利润为企业目的。”
针对春节不允许涨价的规定,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一位姓杨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大家要涨一起涨,法不责众嘛!
年年都要涨,何时是个休?
一到春节,出租车行业集体性涨价成了一种必然。也正是这样必然致使相关部门年年都要发出通知:要求出租车行业不得擅自涨价之类的规定。
春节前,市客运管理处等部门放出这样的豪言:将重点查处出租车擅自提高运价、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无税票、无证无照无牌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并对火车站、汽车站、商业区和出入市口等客流密集地区进行重点监管。
可在春节期间,我们并没有看到出租车被查处出来的情形。“言外之意,管理部门根本就没有去监管,所以出租车司机才肆无忌惮。”市民张女士气愤地说。
“真不知道执法管理部门有什么用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这个春节她打车次数不少于6次,但是没有遇到一个执法人员。
每年春节,出租车都会“集体”涨价,其已成社会顽疾。焦先生是位媒体人,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出租车向来被称作一座城市的名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任何理由都不应成为随意涨价的借口,因为他们担负着公共交通的职能。年年出现这样的现象,关键在于管理部门监督不力。
按照规定,如果出租汽车擅自涨价被查处,车主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还将取消车主和车辆当年的评先和星级评定资格。当事人是车主聘用的驾驶员,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驾驶员当年的评先资格,对于不按规定接受处罚的驾驶员将依法注销其客运服务资格。被注销资格者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但是,如果出租车都涨价的话,管理部门如何来处置呢?其实,只有监督部门本着以群众利益之本的工作态度去监督、去重罚、去寻找对策、去管理了,才不会失信于民,出租车擅自涨价才能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