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和人性化关怀并不冲突

2025-11-18 15:11:49 来源: 扬子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近日,一男子骑摩托车奔丧闯禁行路段被执法交警放行的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交警的人性化执法收获大量网友点赞。(11月17日《北京晚报》)

  “警官,我妈没了……”一句带着哭腔的哀求,让原本严格的交通执法现场充满了人情味。北京交警金彤在执勤时,面对骑摩托车奔丧而闯禁行的宋先生,不仅未予处罚反而暖心放行,这一幕被传到网络后,收获了无数网友的点赞。这场看似“特殊”的执法,绝非背离规则的“法外开恩”,而是“执法为民”理念最生动的实践,它清晰地证明,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并非对立关系,法律的刚性边界内,从来都容得下人性的温度。

  有人或许会疑问:“禁行规定白纸黑字,放行是否有损法律权威?”答案恰恰相反。执法的本质不是机械地套用条文,而是通过规则的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公众根本利益。《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对处于危难情形的公民负有救助义务,这为此次人性化处置提供了坚实的法理支撑。宋先生母亲去世的奔丧之需,属于重大伦理危难,保障其“见母亲最后一面”的基本人伦权利,其法益优先级远高于单纯的禁行管理需求。金彤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上报并予以放行,本质上是在依法履行救助职责,这种“于法有据、于理相合”的处置,不仅没有损害法律权威,反而让公众看到了法律的严谨与包容。

  这场执法的温暖之处,更在于超越了“罚与放”的简单判断,传递出深层的人文关怀。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它根植于社会伦理与公众情感,“孝亲奔丧”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伦理准则,交警的处置精准契合了这种文化共识,让执法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更触碰了人性的柔软之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网友的集体点赞,本质上是对“执法为民”理念的认同与期盼。在以往的认知中,“严格执法”常被等同于“铁面无私”,但金彤的实践打破了这种刻板印象。他用行动证明,执法者既是规则的守护者,也是群众的贴心人。当执法者能够“感同身受”地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在法律框架内灵活处置特殊情况,就能让公众感受到法律的善意。从评论区“法理不悖人伦”的共鸣,到“向交警致敬”的呼声,不难看出,公众期待的执法,是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的执法,是能平衡规则与情理、兼顾管理与民生的执法。

  当然,强调执法温度并非否定规则刚性,更不是为“徇私枉法”开绿灯。金彤的处置,始终建立在“核实情况、及时上报、按程序批准”的基础上,这种“程序合规下的灵活”,才是人性化执法的正确打开方式。它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执法者需精准把握法律精神,既不能因追求“温情”而突破法律底线,也不能因机械执法而背离群众需求。 (苑广阔)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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