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4月1日起取消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

2024-04-02 08:48:18 来源: 央广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央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3月3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南昌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此外,公告提到,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责任编辑:王艺元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