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
案例一:
网民谢某在网上发布“馨苑三区发生火灾”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鹤壁山城区委网信办、山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删除不实信息。
案例二:
近日,外地网民李某到鹤壁旅游,在中凯小吃街购物时与商户发生冲突,随即在网上发布“鹤壁夫妻辱骂恐吓游客”的不实信息,煽动对立情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鹤壁淇滨区委网信办、淇滨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删除不实信息。
许昌
案例三:
网络账号“魏小宝”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禹州遍地都是烂尾楼”的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许昌禹州市委网信办批评教育后,账号持有者认识到错误,主动删除不实信息,消除负面影响。
案例四:
网络账号“上一边*呲”发布“禹州某学校有人跳楼”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关注。经查,该信息与事实不符,扰乱社会秩序。许昌禹州市委网信办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信息发布人进行批评教育,信息发布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删除不实信息后自行注销该账号。
案例五:
网民苏某为博人眼球、获取流量,通过网络账号“许昌之音”发布大量食品安全类谣言,被网友广泛浏览、点赞、评论,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许昌魏都区委网信办依法约谈苏某,对其批评教育,魏都区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网民蔡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小区发生火灾、母亲死亡”的信息。经查,蔡某为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获取流量,故意夸大火灾情况,吸引网民浏览评论。许昌魏都区委网信办联合魏都区公安机关对蔡某进行批评教育。目前,蔡某已主动删除虚假信息。
案例七:
网民蔡某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曹魏不夜城故意设置路障,不允许商户车辆进入”的不实信息。经查,相关路段为步行街,本就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许昌魏都区委网信办对蔡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删除虚假信息。
周口
案例八:
2月22日,网民师某故意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某超市失火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周口太康县警方已依法对师某以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罚款,责令删除相关网络不实信息。
商丘
案例九:
2月14日,网民胡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寻人启事,本人妻子和女儿被人带走,至今下落不明”的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商丘柘城县网信办依法对胡某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相关不实信息。